古樹名木開啟 / 關閉

簡介

政府的政策是優先保護古樹名木。政府在樓宇密集區的未批租政府土地或鄉村地區的旅遊景點物色了五百多棵古樹名木。樓宇密集區包括都會區及新市鎮,但不包括郊野公園。樹木編入香港古樹名木登記冊與否,根據以下一項或多項準則評定:

(a) 大樹

大樹指相對於正常大小的同品種樹木,體積(即樹幹直徑、高度或樹冠範圍)特大的樹木。一般採用的體積標準如下:

  1. 樹幹直徑
    樹幹直徑超過1 000毫米或以上(在地面以上1.3米的位置量度)。
  2. 高度
    樹木高度為25米或以上。
  3. 樹冠範圍
    樹冠範圍直徑為25米或以上。

(b) 珍貴或稀有樹木品種

根據專家判斷,以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錄得的樹木資料顯示,有關品種樹木數目較為稀少。

(c) 古樹 (例如樹齡逾百歲)

我們會盡量追溯樹木的種植日期,以查核樹齡是否逾百歲。如種植日期不詳,可考慮把有關樹木與同品種樹齡逾百歲的樹木作一比較。

(d) 具有文化、歷史或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

已知具有文化、歷史或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

  1. 文化意義
    廣為人知的風水樹或地標樹,或著名林地內的樹木。
  2. 歷史意義
    以有記錄可證明具歷史意義的地標樹為佳。
  3. 重要紀念意義
    有關樹木令人想起某些特別的人或事,例如由高級政府人員或本地/外地顯要及名人為紀念特別事件而種植。

(e) 樹形特出的樹木

有關樹木形態特出,別具美感和園藝意義。

此外,我們把樹木編入名冊前,會根據下列準則評估樹木狀況:

(a) 古樹 健康及生長狀況

樹木的健康及生長狀況(例如樹木有沒有大洞、裂縫、疾病或出現枝幹結構欠佳的情況)可能會令樹木結構不穩,或對公眾安全構成危險。

(b) 預期壽命

若樹木的預期壽命將近終結,不會編入名冊。

(c) 位置

我們在評估樹木的重要性時,會衡量樹木在四周環境的顯眼程度及環境上的限制,樹木是否十分接近建築物或阻礙駕駛人士視線等因素亦在考慮之列。

(d) 在同類樹木中的代表性

我們會評估樹木的特徵,並與名冊內類似的樹木作一比較,以研究這些特徵在同類樹木中是否有代表性,以及樹木是否具備科學及生態價值。

樹木登記冊開啟 / 關閉

樹木登記冊自2010年7月開始已為市民提供古樹名木及石牆樹的樹木資料。

公眾網頁於2015年9月完成優化後,樹木登記冊以電子地圖顯示最新樹木資訊,並提供搜索功能和統計摘要。

樹木分類: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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